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B栋仓库、C栋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B3栋仓库、C栋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由深圳市长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物流基地内部,西侧为宝安粮食交易中心,北侧为凤安路,东侧为京九铁路线。总用地面积89970.8m2,已建A栋不算,其余建(筑)构物分一期和二期开发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B1、B2栋,占地面积为5863.7m2,于2013年7月29日开工,2015年9月25日完工,并于2015年11月10日通过龙岗区水务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深龙环水通〔2015〕222号)。二期占地面积6537.6m2,防治责任范围面积6537.6m2,主要建设内容为B3栋仓库、C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二期于2017年5月8日开工,2021年3月31日完工,施工期为47个月,总投资为827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总投资32.50万元。
建设单位:深圳市长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如茵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南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运营管理单位:深圳市长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B3栋仓库、C栋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项目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89918232,邮箱:454160906@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一: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B3栋仓库、C栋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二:长宜木古多式联运货站物流中心B3栋仓库、C栋仓库、停车场综合服务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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