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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松岗街道中心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2022/7/11 16:40:4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备案表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2620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结论:本项目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详见附件)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479274590

特此公示。

附件:宝安区松岗街道中心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材料